违规养犬未办狗证
事实上,因养狗不当引发的伤人事件并不少见。对于犬类饲养,虽然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但各地市都有自己制定的相关养犬管理条例。比如,太原市与大同市都明确公布了禁养犬品种名单,其中藏獒位列榜首。
虽然运城市未将藏獒列入禁养犬,但其在2010年10月18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知》中,明确将乡镇城区内划定为“限制养犬区”,在该区域内申请养犬的居民应具备三个条件:有本区域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独院或独门居住。并明确规定“符合上列条件申请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
据了解,李家的3只藏獒喂养于2011年前后,其时运城市已有相关规定出台,但李家作为公职人员仍公然喂养了3只烈性犬。李永泽坦承,自家的藏獒都未按规定办理过“养狗证”,但“大家都不办”。对于藏獒伤人的具体事情,李永泽不愿多谈,他认为藏獒咬人是狗的领地意识和母狗发情期护崽所致,屡屡伤人是因为狗自己扑开笼子跑到外面,畜牲的行为并非自己的主观意愿。李永泽强调,自己作为养狗人已经“做得够好”,主动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
对此,山西东奥律师事务所的许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以及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其责任包括由此对伤者造成的伤残、误工、精神赔偿等各项损失。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山西芮城“夫妻局长”养3条藏獒咬伤8人)
(原文地址:http://sn.people.com.cn/n/2014/1217/c190216-232528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