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历
曾执掌三地政法工作
出生于1957年5月的朱明国,是海南五指山人。1974年8月由一名公社小学教师起步,在当时由广东省管辖的保亭县工作10年。1984年,结束了在中山大学法律系干部专修科的两年学习后,历任保亭县委常委、广东省海南自治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州直机关党委书记。
1988年海南建省后,朱明国出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由此开启了在海南省的仕途。10年后,朱明国进入海南省委常委序列,并出任省委政法委书记。
公开资料显示,朱明国此后又执掌了重庆、广东两地的政法工作。
2001至2002年转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2002至2006年,任重庆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是原重庆司法局局长文强的顶头上司。
2006年11月,朱明国回广东工作,任省委常委、纪委书记,接替补缺转任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的王华元。2011年,朱任省委副书记,一年之后接替梁伟发兼任政法委书记。
担任省纪委书记期间,他曾明确指出当时广东省内腐败形势依然严峻,连续查处一系列大案要案,包括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汕头市委原书记黄志光等一批贪腐官员相继落马。2010年10月,朱明国曾率团赴新加坡学习反腐倡廉经验,他在《新加坡为什么能做到廉洁高效》一文中写道,“吏治腐败是危害最大的腐败。要提高公务员队伍准入门槛,重点审查道德修养、财务状况和社会关系等”。
政绩
处理乌坎群体性事件
2011年8月,经中央编办批准,广东省设立社会工作委员会,时任省委副书记的朱明国兼任省社工委主任。此后发生的乌坎事件,在朱明国的官场履历中留下了重要一笔。
2011年9月21日上午,广东省汕尾市乌坎村400多名村民因土地问题、财务问题、选举问题对村干部不满,到陆丰市政府上访。12月20日,时任省委副书记的朱明国在陆丰市干部群众大会上宣布,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工作组,由其本人出任组长,将尽快恢复乌坎村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根据群众的诉求,省工作组设村集体土地问题、村财务问题、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和村委换届选举问题等专项工作组,每个专项工作组都公布联系电话,随时倾听乌坎村民的诉求。
会前,特地会见乌坎村民联谊会部分代表的朱明国表示,“一定要彻底摸清乌坎村民的合理诉求,一定要认真回应和解决村民的合理诉求,一定要严肃查处违法腐败行为,一定要为乌坎村民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让乌坎重新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除了履行工作组的职责,朱明国还试图通过“柔性”方式拉近和当地村民的距离。
广东人历来有“冬至大过年”的习俗。冬至当天下午,朱明国走进村里的老人活动中心和部分村民的家中了解情况,与村民们共饮功夫茶。在群众的簇拥下,朱明国拿起扩音器,向着大家高声表示,希望广大村民不拘时间、不拘形式,积极向省工作组反映情况,配合早日摸清、妥善解决乌坎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