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逃 从仓皇到“老练”
上世纪90年代,官员外逃骤增,一些贪官开始精心筹划逃跑计划,转移资产,妻儿先行
改革开放以来,官员外逃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在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看来,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只形成了官员潜逃的“雏形”,一些官员还没有逃亡国外的意识,一般出逃比较仓促,携家带口也不多,出逃后资金少往往面临生计难题,“耗不了多长时间”。
到了上世纪90年代,官员外逃骤增。1992年1月至6月,深圳市计划局财贸处处长王建业为原宝安县财贸物资公司审批办理了大量进口物资指标,随后要求该公司经理李伟泉帮他和史燕青办理外国护照。随后,王建业、史燕青化名“李亚平”、“余芬”结婚,以夫妻名义申办到泰国探亲的护照。1993年7月4日,在被检察机关传讯后次日早晨,王建业从云南省西双版纳边境偷渡到缅甸,后逃到泰国。1993年9月20日,他被泰国警方抓获后押解回国。
潜逃多发让有关部门开始反思侦查手段,最高检察院在1993年的工作报告中特别指出:“严格保守侦查秘密,防止侦查对象畏罪潜逃。”
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官员潜逃开始“成型”——长期精心筹划,妻儿先行,通过地下钱庄等转移大量资产。
1995年6月20日,广东佛山南海市口岸办公室副主任汪峰突然失踪,专案组清理汪峰管理的公司资金发现,巨额资金去向不明;进一步追查发现,6月20日还在办公室开会的汪峰,当天下午已经逃至香港,又逃到东南亚。在东南亚,汪峰挥金如土,出手阔绰,被当地警方怀疑为大毒枭,遂将他的护照资料、活动情况传到国内。
得到消息,汪峰立即逃到新西兰并消失。直到1999年8月,专案组追踪到汪峰行踪,此时汪峰已经在新西兰奥克兰市经营了一家快餐店。这年11月,新西兰警方发现汪峰夫妇属非法居留,决定驱逐他们出境。几天后,走投无路的汪峰只得携妻带子准备经香港回到广州,一回广州即被专案组抓获。
调查显示,汪峰挪用公款近3000万元。他早知自己会败露,不断挪用公款并想方设法向境外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