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举措
严查企业经营和用人腐败
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中央在国企系统的反腐力度明显加大。落马的67名国企高管中,有50多人是在今年宣布被调查。
今年3月中下旬,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布新一轮机构改革结果,把国资委及央企单独切分出来,由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透出反腐指向国企的信号。随后4月18日,中纪委网站上公布的一份会议资料透露,国资委被确定为反腐查案的八个改革试点之一。
今年以来,国资委密集召开反腐会议,提出要建设反腐防控体系,从体制机制等制度上推进人财物等重大决策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4月,国资委还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要求严查企业经营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用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
作为规范国企高管薪酬的另一举措,“降薪”无疑是近日的一个讨论热点,也是最受关注的举措之一。据报道,被称为国家版的国企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望在年内出台,该方案将与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相呼应。
下一步,央企高管薪酬将采用差异化薪酬调控的办法,由中组部、国资委等方面任命,拥有行政级别的央企高管,尤其是金融类央企高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降薪、限薪。有媒体称,根据上述方案,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年薪不能超过60万元。
观点
国企高管薪酬应区别对待
高薪都难以实现养廉,以降薪为主要手段的薪酬制度改革,能否预防贪腐?汪玉凯说,这是制度设计问题,所以这次改革的方案也提出,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他解释说,今后国企高管要走两条道,一个是从政府官员中过来的国企负责人,仍是国家公务员身份,是不应该也不能拿高薪的,这是国际惯例,另一个是通过招聘而来的职业经理人,可拿高薪,但跟业绩挂钩。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说,简单地降低国企高管薪酬,确实可能造成央企高管怠工或寻租等。他认为,对央企高管薪酬,不宜采取类似官员的整风方式,因为央企高管的激励水平对企业价值有重大影响。
刘胜军与汪玉凯持有相同观点,认为国企高管的身份应该明晰化为“经理人”,不能停留在“既是官员又是企业家”的混沌状态。他同时认为,国企改革的目光不能局限于国企本身,对于央企改革而言,打破行政垄断所带来的竞争压力,可能比内部的体制突破更为有效和可行。
(来源:京华时报
原文标题:落马国企高管过半为一把手
原文网址: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4-09/15/content_1257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