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短信
暗指婚前其丈夫即外籍
知情人士向记者提供了刘燕丈夫的个人信息,信息显示,刘燕的丈夫是某著名企业高管,已拥有海外户籍。
刘燕8月12日给记者发来短信:“我先生八十年代末留学移民,98年回国。我在建控(刘燕1997.07-2001.02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开发部副经理、经理)工作期间相识,后于98年底结婚,我2001年加入公务员队伍。”言下之意是,其先生在和她结婚之前就已是外籍身份。
据了解,刘燕丈夫身患重病,刘燕辞职有一层考虑就是陪伴生病的亲人。刘燕8月12日给记者发来的短信中还写道:“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妻子和母亲。”
按规定
刘燕属于“裸官”
早在2009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就发布《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在全国率先明确规定,凡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
今年中组部下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重新定义“裸官”概念,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属于《管理办法》监督清理之列。
刘燕的丈夫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已移民,根据中组部下发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刘燕属于“裸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