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 挪用公司400万赌球
(黄某 连云港人 38岁前后输掉500多万)
今年38岁的黄某是连云港人。他甚至没能等到世界杯开始就走进了高墙内。
2011年底,一次偶然的机会,黄某在网上搜索到了H网站,他被上面的赌球板块吸引。在H网站,黄某最初的下注也不多,几十元、几百元而已,总体上有输有赢。慢慢地,黄某的赌徒心理显露,“赢了还想赢,输了想捞回来”。黄某的投入也开始加大,从几百元到2万,再到5万。到了2012年上半年,黄某发现,自己十几万的积蓄输了个精光。
在公司干了7年,升为财务经理的黄某也赢得了公司的信任,很多支出都由他一个人签字即可,这也埋下了祸根。2012年,该公司有一个5000万元的项目,在把自己的积蓄输光后,黄某打起了这笔钱的主意。黄某说,在动用公司的工程款时,他有过激烈的挣扎,也有过犹豫,但最终没有抵过诱惑。他想用这些钱翻本,“翻了本就能还上”。后来的日子里,黄某一直用这种理由说服自己。
从几万到几十万,黄某最多一次投注了20万元。当挪用了200万时,黄某仍然认为,只要机会好一些,就能捞回来。到了2013年,黄某挪用了400万元之多。由于账一直没有处理,领导追问时,黄某才感觉要出事。黄某说,自从挪钱赌球后,他就一直睡不踏实,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每天只睡一两个小时,但一直不敢告诉妻子和父母。前前后后他输掉了500多万。
2014年1月,思前想后,黄某决定向连云港警方自首。刚入看守所,黄某一连哭了十几天,觉得对不起公司和家人,经过一段时间后,现在平静了下来。他把女儿的一张3周岁照片带在身边,以解思念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