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不承认的“口供”
去年12月2日,他主动打破了关于那段往事的沉默。
那天,已恢复工作、到民政局上班的于英生很兴奋。
蚌埠市民政局的刘先生回忆,于英生进门就说,“新闻见报了,我老婆的案子凶手抓到了!”他时而长叹,仿佛大仇得报,“你说巧不巧,我老婆被害也是12月2日,也是星期一。”
1996年12月2日,于英生早起上班。最先发现妻子韩露遇害的是她父亲,老人看见,原本在厨房的煤气罐摆放在床边,煤气阀门开着,附近还点着根蜡烛。20天后,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
证据呢?
在彼时“重口供、轻证据”的年代,于英生的口供最终成了定案的依据。
但于英生说,在公安局接受讯问的七天七夜里,直到最后他也没承认杀人。
那七天,警察分成四班,24小时轮流审问,不让睡觉,不让休息,“就这样我也没承认。”警察问他死者体内的精液是谁的,于英生说不知道,警察就反复问,直到DNA鉴定报告显示,样本99.99999%与于英生不符,他们才作罢。
连续的审问让于英生神志不清,警察就让他假设,假设你了解案情,过程应该是怎样的?让他给警察分析一下。
口供录完了,尽管8岁的儿子前后有三份证言,说爸爸妈妈从不吵架,但于英生还是成了杀妻嫌疑人。
让于家至今耿耿于怀的,是当初在现场留下的两枚指纹。
按照当年警方的说法,现场除了于英生一家三口的指纹,再没有外来指纹信息;于英生说,后来省检察院复查案件,到蚌埠搜集证据时,却发现了两枚陌生的指纹。
时至今日,省市两级检察院都拒绝再提及此事,但巧合往往让人有意无意地将事情勾连在一起。
1998年2月,因为证据不足,于英生的案子已被市检察院退查了两次。看守所所长告诉他,他可能被无罪释放,“但问题是马上市里开两会,公安局长就要到检察院做检察长,如果真这样,肯定出不去。”
“如果”变成了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