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冤狱后无罪释放
经过于英生家人17年的申诉,去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根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英生杀妻案”立案复查,去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妻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宣告于英生无罪。
去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了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意见对审判环节“疑罪从无”原则做出重申性规定,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能降格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于英生昭雪一案,是重申“疑罪从无”原则之后,安徽省改判的第一个案例。
同案嫌疑人身份为交警
随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经排查最终锁定嫌疑人,去年11月27日,嫌疑人武钦元被警方控制。
警方证实,嫌疑人武钦元为蚌埠市一名交警,据其供述,案发当日早晨,他进入于英生家中,见被害人韩露身着睡衣且独自在家,遂心生歹意,对其实施强奸。作案过程中,武钦元用枕头捂住韩露面部,致其死亡,伪造现场后逃离。
于英生获释后,获得国家赔偿并补发了17年的公务员工资,共计百余万,目前其正在诉请追究当年公检法系统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2岁的于英生自由了,但没了完整的家,没了仕途,鬓角也已发白。
聊起这17年,他觉得就像一场噩梦,直到看见外面的世界,他还有些恍惚。
去年8月13日,于英生走出法院坐在车里,跟身边的于宁生说,“哥,你掐我一下。”
1996年12月之前,于英生的生活让人羡慕。
他是区长助理,市委组织部重点培养的“跨世纪干部”。有地位,有前途。
17年的冤狱生活像把刀,蛮不讲理地在原有的生活轨道上切下去,不由你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