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祸】
天降烟缸
将过路行人砸成八级伤残
时光不知不觉中已过去14年,此案中的唯一受害人郝跃日前接受重庆晨报记者采访时,依然清楚记得当年天降烟灰缸的恐怖一幕。
郝跃说,2000年5月11日凌晨1时许,他从上清寺步行回学田湾正街10号的家,在距家200米远的59号门口,碰到了熟人李某,两人于是站在马路边聊了几句。
“也就10多分钟,意外发生了。”昏暗的灯光下,郝跃只听到自己头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随即满眼金星,倒在地上,失去知觉。
至今尚住在学田湾正街59号一楼的刘氏老夫妇参与了当年的抢救。刘先生说,事发时,夫妇俩还没睡觉,听到响声,立即奔出,发现郝跃满头是血昏倒在楼院门口,地面上有个重3.8斤、直径达10多厘米天蓝色的“三五”牌烟灰缸。李某手臂也被从郝跃头上掉落的烟灰缸砸中受伤。
之后,因烟灰缸上的指纹遭到破坏,调查此案的警察排除了人为故意伤害的可能性,却始终无法查明扔烟灰缸的真凶。
医生检查发现,烟灰缸正好砸中郝跃头顶左侧,使得颅骨破碎。郝跃后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
连坐起诉
开启无主坠物的判决先河
事发的学田湾正街59号附近两侧楼房都是老旧的还建房,共有数百家住户。因找不到真凶,郝跃的妻子罗朝蓉决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为丈夫维权。
经和公司法律顾问、胜大律师事务所的王建明律师商量,两人决定将可能给郝跃造成伤害的附近住户全部告上法院。
2001年8月10日,在休养一年后,郝跃一家将可能丢烟灰缸的学田湾正街65号、67号临街的24家住户及开发商告上了渝中区法院,要求众被告共同承担医疗费等共3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