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1日,针对张曙光的说法,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迅速发表了一份声明,表示在张曙光2007年、2009年两次参选院士过程中,未收到“花钱参评”的相关投诉。中科院还强调,“在此次有关方面的司法调查中”,如查实哪位院士有受贿等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院士章程撤销其院士称号,绝不姑息。
中科院的立场很清楚:希望司法调查能够核实张曙光“花钱参评院士”的说法。
清华大学原校长顾秉林院士说,张曙光参选时,有过一些关于他学术问题的举报信,不止是他,一些院士候选人参选后,告状信也跟着来了,这些信可能反映了真问题,也可能是诬陷信,不能因为一封信就取消一个人的参选资格,但问题是,到底谁来调查核实更具权威?司法部门可以去调查案件,采取各种手段鉴别,但科学院作为一个研究机构,并没有这样的权力。如果让当事人所在的单位调查,又难以使人信服。
他认为,修改和完善院士制度时,应好好考虑这个难题。他还提醒,处理此类事情,要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要被舆论“绑架”而轻率得出结论。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与张曙光同在铁路系统,他并不避讳对张曙光参选院士的反对。他向记者表示,他曾一再向原铁道部领导反映,不要再推荐张曙光参评院士,否则会“丢铁道部的人”。曾任铁道部部长的工程院院士傅志寰也反对张曙光评院士。
张曙光后来“避开”工程院,参选科学院院士。王梦恕至少对十几位科学院院士反映过张曙光的问题,“拉了不少反对票”。
如果没有这些反对票,也许张曙光已经成为院士。
要不要取消部门推荐资格
在张曙光参选中,原铁道部的力挺起了巨大作用。我国的院士没有“申报”,而是推选产生,候选人面前有两条路,要么是院士推荐,要么走部门推荐。几位院士可联合推荐一位候选人。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以及解放军四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科协等也可作为归口初选部门,推荐院士候选人。
顾秉林院士认为,现在应该进行院士推荐制度的改革。“到现在,‘院士’陷入太多的利益纠缠。”他说,一些部委参与,掺杂了许多其他因素。院士主要是学术荣誉,最有推荐权的应是学术界。理论上来说,同行院士推荐最为合适。但其中一个问题是,国外选院士主要看学术水平,我国不仅看学术,还要看道德、看学风。学术之外的东西,推荐人未必清楚,要靠单位去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