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3日电 (“新华视点”记者)小小一张发票,写明的是消费金额、时间、地点和单位,然而很多时候,明明白白的消费背后是不明不白的公款私用现象。
为清扫这一贪腐温床,今年“五一”期间,一些地方纪委将整风肃纪的目光聚焦在公款消费发票上:辽宁省纪委督察组在朝阳市多家酒楼发现多张疑似公款消费的发票,北京市纪委通报“五一”期间共发现相关单位在“顺峰”“净雅”等高档餐厅消费的发票30余张……中央禁令下,发票如何“变形”?一张发票背后隐藏了多少潜规则?对此“新华视点”记者进行了追踪调查。
发票“变形”:公款消费下有对策
自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来,公款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遏制。然而,记者通过采访和实地走访发现,当前在发票上做文章、利用发票进行公款消费的公职人员、国企管理人员仍不在少数,发票也上演了一幕幕“变形记”:
“变形”一:巧立名目。一些单位或个人消费的款项不能通过财务制度报销,于是采用开具礼品、食品、耗材等类型发票的方式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