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完会,到了下午5点,表弟已经在监狱外会议室楼下等候。
表弟开着一辆轿车。王本余很惊诧,18年前,轿车可是当大官的人才能坐的。
表弟要接他回去,但王副院长拉住他。“我们先去吃点饭。”“我不饿。”王本余非常激动,做梦都没想平反后还有法官请他吃饭!
“不不不,这个情你一定要领,这是上级派给我们的任务。”院长说完,王本余只好跟表弟一道,到了附近的餐馆吃饭。
“酒席办得挺好,可能要花好几百块钱。”王本余至今仍受宠若惊。
表弟就住在包头。踏进表弟家门,王本余觉得富丽堂皇。地上铺着地砖,墙刷得雪白,头顶的吊灯有好几个灯泡。电视也那么大,坐在沙发上,用一个小玩意就能换频道,电视机上换频道的转扭都没有……
晚上,没找到电灯开关拉线,表弟帮他关了灯。监狱睡觉是不关灯的,关了灯,他反而失眠了。恍惚间,他想到了父母妻女……想着想着,突然一激灵,猛地睁开眼,天亮了!
怎么没听到监狱的起床铃声?完了!他一下坐起来,看了看房间,这时才想起,我这不已经出狱了吗?他自嘲地笑了笑,穿衣,起床。
2013年9月,时隔19年后,包头市中院重新开庭审理王本余案。一周后,法院宣判:不构成强奸杀人,但构成包庇罪,判刑3年,但因为服刑期已满,立即释放。
王本余在判决书上盖了手印,表示不上诉。
10月中旬,开始谈国家赔偿。
按照182.6元一天算下来,一共一百零几万。加上与养女分离,与父母永别等等精神损失费,一共140万。算完后,王本余说:“能不能再给我10万?你看,我现在身体又多病,回去房子也坏了……”
“你能不能保证以后不再找麻烦?”
“再多给我10万,以后绝不再找任何麻烦。”王本余保证。
11月4日,150万元国家赔偿,打进了王本余的账户。
经过法院协调,11月8日,王本余在包头还拿到一套50平方米的廉租房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