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脱罪
真凶在京落网
幸福来得太突然
2012年,伊金霍洛,内蒙古第五监狱。
一群囚犯,挤在狭窄的牢房,空气龌龊,但王本余觉得正常。
18年来,从42岁到60岁,王本余已习惯坐牢。当初的被冤枉强奸杀人,让他痛不欲生,现在早已麻木。就像一块伤疤,最初总要挠,久了也就忘了。
可生活注定不会永远平静。这年7月,监狱民警突然找他:“王本余,跟我走。”
在会客室,他看到几名警察,口音京味十足:“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的,你的同案犯李彦明被抓住了。”
“他又犯了啥罪啊?”王本余有些好奇。
“这个与你无关,只对你有好处,没有坏处,该说啥你说啥……”来人的语气不惊不诧。
事发过程早已说过很多遍,王本余就像竹筒倒豆子,警察不得不频频打断,让他说慢点。18年来,他跟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民警说过,跟看守所民警说过,跟法官说过,跟监狱警察说过,跟同监舍的囚犯说过……但似乎并没有人相信他。而这次,在18年后,却从北京跑来几个警察,主动听他说。他有些激动。
说完,签字,按手印。他隐约记得,那天在回监舍的路上,似乎有些阳光。
根据警察建议,王本余决定再次申诉。这次,监狱也非常支持。监区长陈强说,咱们有复印机,我给你多印几份,内蒙高院、包头中院都寄一份,让他们都知道。
两个月后,又有人来找他,也是北京来的,检察院的。来了四五个人,王本余再次把过程重复了一遍,录了音。
2013年2月,内蒙古高院来人了。他们找到王本余,详细了解了当年的情况并作了记录,然后走了。
三个月后,内蒙古高院法官再次来到监狱会见王本余,这次,一同来的还有三名法医。法医带来一个模子,让王本余用嘴咬,留下牙印。咬模子时,王本余又想起当年审讯他的民警。强光灯下,民警让他张开嘴,仔细看了他的牙齿,然后告诉旁边的民警:“他有两颗虎牙,被害的女孩脸上那牙印就是他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