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的小红(化名)迷上了韩国EXO组合
台海网(微博)4月3日讯 据京华时报消息,13岁的女儿沉迷追韩星不爱上学,声称“我爱明星比爱父母重要”,身为父亲的李某在长期争吵后失控,持刀将女儿砍死,而后割腕自杀未遂报警投案。
昨天,北京市二中院通报,李某被检方指控故意杀人罪,法院已受理此案。
“李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方”
父杀女后自杀未遂
2013年11月8日早,丰台区南苑地区的一个院子里,41岁的李某和他13岁的女儿小红(化名)发生了激烈争吵。
据李某事后供述,当天早上6时许,女儿因为找不到铅笔刀,发脾气不愿上学,还将文具用品摔了一地,手机也砸坏了。
李某指责小红“每天都在上网,晚上不睡,早上不起,就知道花钱。”小红顶撞道:“不就是钱吗?我以后还你!”
李某说,女儿花钱都是因为追星,他继续教育小红:“你不要只知道追星,明星再好也没有父母好,这样影响学习,你知道吗?”“我爱明星比爱父母重要,明星就是比你们好。”
李某说,女儿的这句话让他火冒三丈,他想起一年多来和女儿的很多不愉快,忽然想了结这一切。他冲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拍在客厅的桌子上,但小红没有示弱,用拳头捶了他几下,他随后拿起菜刀砍向了小红的脖子,他不知道自己砍了几刀,只见女儿从沙发滚到地上,倒在血泊中。随后,他用菜刀割手腕自杀,并打电话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