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1月28日讯 据新京报报道,“符合双方或一方为舟山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要求再生育的,经批准,可再生育一个子女。”11月19日,浙江省舟山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率先实施单独二胎政策。
“11月19日后出生(符合政策的)孩子,可以补交申请,也算合法生育。”浙江舟山市人口计生委一负责人对媒体解释。
舟山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单独二胎”政策后,率先实施“单独二胎”的地区。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专家组成员陆杰华透露,明年年初,浙江省人大也有可能通过《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全省实施“单独二胎”政策。
海岛城市舟山为何能将政策率先落地?舟山能否给浙江、乃至全国带来示范意义?前日,新京报记者对舟山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夏前峰进行了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