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民是在当天由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首场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决定相关内容的新闻吹风会上作如是表述的。作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亲身参与了三中全会决定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杨伟民指出,经过多年推进,中国的国企改革已取得明显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国有企业中,特别是央企中,非公有资本的比例过低,一股独大现象明显;国企过于看重做强做大,战线过长,负债率过高;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比例过高等。
杨伟民进一步指出,此次决定针对国有企业改革一共有10条措施。
第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国有资本、民营资本交叉持股,值得注意的是,该企业可以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亦可以由非国有资本控股。
第二,要求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杨伟民解释称,此举区别于十年前官方提出的“管人管事管资产”三个统一的原则。
此外,要求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意味着今后对国有企业的改革要分类推进。比如要求国有资本要加大对公益性行业的投入等。
再者,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决定强调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全民的资产投资若出现大问题,要进行责任追究,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
其他的措施包括:要改革国有资本的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家国有资本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公共财政的比例,到2020年提高30%;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等。
针对利益集团的阻碍问题,杨伟民认为,虽然未来国企改革进程可能会有一些不同意见,但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的基本属性决定了,本轮国企改革应该按照决定的要求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