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疑
专家称,面对医疗纠纷,除了医院内部的协调部门,政府还设计了很好的外部协调制度,如可由政府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还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医患双方未曾申请或利用相关手段。
1 温岭市医调会为何没发生作用?
医调会不能主动介入,需双方申请;本案中医患双方均未提出
在解决医患纠纷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重要机构。此次纠纷中,连恩青与医院并未经其调解。
前日,温岭市卫生局副局长俞妙祥介绍,2009年温岭市司法局牵头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辟医院、患者自己调解,司法途径之外的第三条路径。医调会拥有较好公信力。调解不成的,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俞妙祥强调,医调会调解医疗纠纷,需医患双方都提出申请。“他们不提,我们也不能强制调解。有好的机制在,没发挥出作用,我们也很无奈。”
2 医院为何不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除非患者破坏医院公物否则很难起诉”;报警警方多口头警告,“难震慑”
连恩青多次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投诉,医院为何没及早发现苗头,采取起诉、报警等法律手段?
中国医师协会医疗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委李惠娟说,除非患方破坏医院公物、财物等,否则院方很难起诉。
郑志坚则称,连恩青虽到医院投诉不下20次,但在投诉中多次流眼泪,曾下跪请求复诊,偶尔言语激烈,院方曾建议家属让其看心理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