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
揽储 拉杆箱装满500万“攻关”
李东哲与高山相识后,交往日益密切。4年间,他们使用行贿、给好处等手段驱使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26家单位到高山所在的河松街支行建户存款。随着揽储业绩飙升,高山在系统内部获得提拔和奖励。
李东哲数次用拉杆箱装满钱进行“攻关”。
检方指控,2001年5月,李东哲找到时任东北高速董事长张某,要求东北高速在河松街支行开户存款,张某应李东哲要求开设两个账户并陆续存入资金。
2001年7月,李东哲为“感谢”张某并为让其继续增加存款额度,指派其手下在北京向张某行贿500万元。当时,李东哲用拉杆箱装满了钱,让人给张某送到酒店。2003年初,李东哲再次在长春向张某行贿200万元。
2000年6月到2003年12月,李东哲找到时任哈尔滨市某公司财务部经理的赵某,要求该公司在河松街支行开设账户。事后,李东哲向其行贿40万美元。
占用 拆东补西挪转28亿资金
大笔资金存入后,高山等人即采用偷换存款企业预留印鉴卡、伪造存款企业转账支票等手段,将巨额款项转出。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4年间,李东哲、李东虎、高山伙同他人以非法手段占用26家存款单位存款270余笔28亿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10月至2004年12月,李东哲伙同高山、李东虎分32笔将东北高速的6亿余元转出,经回补部分资金后,李东哲、李东虎将2亿余元非法占有;2002年6月到2005年12月,三人分30笔将辰能哈工大4亿余元转出,经回补部分资金后,李东哲、李东虎将2亿余元非法占有。
为掩盖资金被转出,高山以银行为大客户提供上门服务的名义,定期将伪造的对账单交给存款单位。存款单位要求取款时,高山就以各种方式阻止。当无法阻止时,就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暂时回补,等新招揽来的客户存款时,再用新存款来堵以前留下的“窟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