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
2009年4月9日
老人的孙子前去看望,发现老人死亡。
【审判】
2010年4月24日
法院判决老大、老二、老三构成遗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3年、2年。兄弟三人均不服,提起上诉。2010年7月6日,二中院驳回三人上诉,三人被送往监狱服刑。
2013年9月9日
老大和老三去二中院申诉,法院立案并受理。
声音
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在多子女家庭,由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务,不能相互推诿推卸。以遗弃、虐待等方式推卸责任的,应承担法律责任,视其性质和造成的后果,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玲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