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一位干部称,因村委会无法管理家庭事务,并未通知老三前来交接,而老三认为按照轮流赡养的协议,老二还应该再赡养三个月,所以他未去接班。
就这样,直至4月9日,老人的一个孙子前去看望,才发现老人已经死亡。
住在柴玉吉西院的邻居说,3月中旬的一天早上,也就是老二结束瞻养几天后,她曾听到过柴玉吉在自家院内喊老伴的名字,还说没人管她了。
后经法医鉴定,柴玉吉死亡时间在4月9日往前推15天以内。尸体检验结论认为,柴玉吉未见致死性疾病,但不排除重度营养不良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即柴玉吉是饿死的。
兄弟四人各执一词
母亲去世,到底该由谁负责?四个儿子各执一词。
“老四程一石是主谋,他把老二程一田当枪使,我母亲的死和他有直接关系。”老大说,是老二和老四共同谋害了母亲。
老二则称,他找人通知了老三接班后才搬出母亲的住处,并且在当日中午和晚上,他曾两次去看望母亲,见到老三的妻子给母亲送饭,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去过其母亲的住处。
老三认为,老二应该赡养母亲6个月,但老二只赡养了3个月,并且没有通知他去接班,才导致母亲死亡,应该由老二负责。
“我们心里没有愧也没有鬼,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也尽职尽责。”老四程一石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无奈,真是无奈。”
检察机关认为,在母亲被饿死的问题上,老大、老二、老三有责任。“因为三个儿子在老人死亡期间都有瞻养的义务,但是三个人都把老人搁置在家中没有人理,主观上是有遗弃故意的。”
法院经审理后于2010年4月24日作出判决,兄弟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至3年。兄弟三人不服判决,均提起上诉。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于2010年7月6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三人的上诉。至此,三人被送往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