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小偷被捆绑后,不少住户们都拍手称快。居民林先生表示,“让他们知道教训,也可以震慑一下同伙,以后都不敢来这里捣乱。”
也有住户提出,对抓获的小偷“示众”有不妥之处。“小偷也应该有人格尊严,警察抓人还会把头蒙上呢。实在是要控制,也不应该在人来人往的地方,何况还搞了这么长时间。”
对于此举,李建和物业公司的李经理解释称,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小偷在转送警方前逃走。但他们否认曾经殴打小偷,腿部的血迹是其被抓获前,拼命挣扎出现的擦伤。
李经理同时表示,小偷在被绑在墙边时,其双脚并未离地,因此不存在“悬吊”一说。同时,将小偷转移至醒目位置,也有出于“肃清影响”的考虑。李经理解释说,由于之前一段时间,小区内多次发生窃案,业主对此颇有怨言,物业公司和安保人员的压力也很大。此次将小偷人赃并获,希望小区业主们都能看到安保人员的努力。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的邱华律师。对于将小偷捆绑“示众”一举,他直言“十分不妥”,并称还有违反法律之嫌。
邱律师解释说,按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对正在违法犯罪的嫌疑人,有权扭送至公安机关。但法律的权利是有边界的,保安人员的举动已经超过了此边界,如果时间较长,可能涉嫌“非法拘禁”。(报料:罗先生 奖金50元)
记者杨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