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所功能转向强制戒毒
记者了解到,近期多地劳教所举行“二次挂牌”仪式,悬挂“强制戒毒所”的牌子。
根据规定,劳动教养和强制戒毒场所都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在很多地方,劳教所和强制戒毒所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广东省司法厅劳动教养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该省劳教场所主要接收强制戒毒人员,现有的劳教人员将在劳教期满后解除劳教。
今年五六月份,河北秦皇岛、山东枣庄、江苏无锡、湖南常德、辽宁朝阳等一批原本没有悬挂强制戒毒牌子的劳教场所,举行了挂牌仪式,劳教场所开始接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主要职能将逐步转向强制戒毒。
据了解,这些机构除了在设施上进行改造,还组织大规模的戒毒矫治业务培训,劳教民警学习禁毒法、戒毒条例等与戒毒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编制相关工作规范。
媒体报道,随着无锡市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劳教所)开始接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江苏省劳教场所全部实现了工作职能向强制隔离戒毒的转型。
政协委员:违法行为矫治法可以跟进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长期关注劳动教养制度改革。
对于现有劳教人员何时解除劳教的问题,朱征夫表示,按照现有的规定,不会立即放人,因为劳教决定并没有撤销,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对于劳教制度停止使用之后的替代制度,朱征夫表示,违法行为矫治法是一个可以替代和跟进的制度。
记者了解到,在2005年和2010年,制定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两次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但是目前,这部法律仍未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