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的难题
聘任制公务员开始试水时被寄予厚望。人们希望它能打破公务员“铁饭碗”,形成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避免重蹈部分委任制公务员“庸、懒、散”的覆辙。
施展至今还记得自己首次参加年度考核时的紧张心情。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主要考核勤、德、廉三个方面:个人先书面总结,然后领导和同事打分。
后一环节是他紧张的来源。他担心无意中得罪了同事,拿到“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评价。“其实是自己吓自己。”施展事后回忆。考核轻松过关:“与领导、同事的关系,是关键。”
人社部2011年发布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规定,试用期不符合聘任条件,聘期内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有两年为基本称职,都将解聘。但文件没有明确标准和程序。
其他试点地区,考核模式与深圳类似。施展认为,现有考核方式比较虚,绝大多数人都能通过。
一个数据似乎佐证了他的看法。试点6年,深圳4万多公务员中聘任制超过了3200名,无一人被解聘。
深圳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梁文浩解释,出现这种状况,是因好多人合同还没到期。另一方面,聘任制公务员很少会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考核合格不需解聘。
但仍有不少人担心,聘任制的“瓷饭碗”可熬成“铁饭碗”。
竹立家介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或者连续签订两个固定期限合同后,再次续签,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如果考核走过场,那么聘任制公务员很容易拿到无固定期限合同。“只要没有违背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继续履行。聘任制公务员双方约定的条件,其实就是人社部规定的年度考核。如果考核考不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合同就要延续。”竹立家说。
其实,委任制公务员也并非“终身制”,根据《公务员》法,当事人出现“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五种情形之一的,就将被辞退。
董克用曾指出,正由于考核走形式,导致其退出机制生锈。
“只有委任制公务员也能通过考核可进可出,那么整个公务员制度才能变成一盘活棋。”竹立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