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陈光标的另类慈善方式早已出了大名,肩挑钞票捐款在其“式不惊人誓不休”的另类慈善方式中,充其量只能算是小菜一碟,自然够不上“人咬狗”新闻,无有炒作放大的价值和卖点。需要指出的是,既然没有哪一条法律强制规定公民表达爱心慈善的方式,陈光标肩挑钞票捐款也没有违反哪一条道德规范,他怎么捐款捐多少款,纯属他个人私事和自由,别人管不着,多嘴者说了也是白说。
需要关注的倒是,陈光标到底为中国慈善做了什么?他1998年开始慈善事业,截至2010年10月已累计捐献款物约14亿元人民币。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他第一时间出钱出力救灾,被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称为“有良知、有感情、心系灾区的企业家”,当选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被誉为“中国首善”。2010年9月,他惊世骇俗地宣布死后捐出全部财产(截至2010年陈光标拥有总资产约50亿人民币)。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相信他身上的桂冠是他另类炒作的结果;但事实证明,正是因为他对中国慈善事业的所作所为和巨大贡献,才使他的荣誉桂冠实至名归货真价实。我不禁请问,面对陈光标,质疑诟病他的人不妨反躬自省,你到底做了什么?你到底做了多少?假如你什么也没做抑或没有能力去做,你又有什么资格对人家说三道四?
故而我要提醒,我们可能做不了陈光村,抑或可以不做陈光标,但我们没有资格和权利贬损陈光标。因为无情的事实证明,羡慕嫉妒恨非但不会影响陈光标的形象和行为,只会为自己留下贻笑大方的笑料和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