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后“带病”提拔
田国良指出,腐败高官主要有五种犯罪心理:攀比心理、从众心理、弥补心理、侥幸心理、迷信心理。
田国良指出,要严防“带病”提拔领导干部。所选案例中,约有63%的案主,在作案之后仍然获得提拔,约有48%的案主,在担任副省部级职务之前就开始了犯罪。为了杜绝这种“带病”提拔现象,应该严格实行任前任后审查、审计制度。
同时他指出,不宜“火箭式”提拔领导干部。所选案例中,开始任副省部级职务时年龄最小的39岁,开始任职时不到50岁的约占37%。可见,有相当部分的腐败高官,在比较年轻时就走上了较高领导岗位。
对于官员申报,田国良认为,如果发现个人申报与事实有差异,甚至瞒报,应及时追问、追查、处理。对于即将离任或新任的领导干部,其个人报告事项的核实和信息的公示应作为重中之重,更加严格。他还建议,应赋予纪委独立行使监督职责的权力,让纪委直接对上级和同级党代会负责。
京华时报记者 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