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9日讯 据中新网广州报道,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19日依法公开判决了公民陈立雯起诉广州市环保局信息公开一案,认定广州市环保局逾期答复原告的信息公开申请,同时驳回原告的赔偿请求。
去年7月,北京环保爱好者陈立雯向广州市环保局申请公开李坑垃圾厂的环评等4项信息:申请公开李坑垃圾焚烧厂的环评报告全本;2006年到2012年李坑垃圾焚烧厂运营以来的大气排放监测数据;李坑垃圾焚烧厂的炉渣和飞灰的处理情况;李坑垃圾焚烧厂是不是二噁英的重点防护企业。
但当广州环保局作出回复后,陈立雯并不满意,认为其存在逾时回复且回复内容不详等情形,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公开全部申请信息材料。该案于1月中旬在广州越秀区法院公开审理。
陈立雯诉称,去年7月20日她通过该局网站在线提交了4项信息公开申请,但广州环保局以各种理由拖延不回复,也未告知其需要延期回复。按相关规定,政府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延长答复期限要书面告知申请人,且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但该局直至2012年8月31日才作出《依申请公开环境信息决定书》。
而广州市环保局回应称,该局在正式受理原告信息公开申请后,积极主动收集、汇总相关政府信息,并一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与申请人保持沟通联系。因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面广(涉及废气排放、固体废物处理等情况)、时间跨度大(6年)、需要进一步统计汇总相关数据,该局工作人员以电话的方式告知申请人需延期答复。
陈立雯表示,广州市环保局是近几年来第一个向她公开垃圾焚烧厂环境监测数据的环保部门。
广州市环保局表示,接下来将会以更加主动、开放的态度,继续做好环境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努力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