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现状
举债度日账户遭封
谈起现在的生活,焦占军说,还是要从他12年前遇到的不公对待说起。2001年,焦占军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判刑4年;2003年7月,法院将他的刑期改判为3年,缓刑4年。但焦占军还是不服,“我没有犯罪,为什么要判我的刑?”此后,他经过8年上访和申诉,终于在2011年从保定中院拿到了一纸无罪判决。
如今的焦占军虽然沉冤得洗,然而窘迫的生活仍压得他抬不起头来。一方面,在被错误羁押之后,法院查封了他的酒店、工商部门吊销了他药材公司的执照、在北京承包的制药厂也因无法运转而倒闭。另一方面,为了申冤和维持基本生活,焦占军低价卖掉了他在安国市所住二层小楼、北京的四合院和豪华轿车。
然而除此之外,焦占军还背负着法院判决的1000多万的债务。
如今,焦占军举债度日。同时,虽然法院于2008年将查封的酒店还给了焦占军,但是他却只有所谓的“使用权”,因为法院查扣了他所有的银行账号,只要酒店有出租的盈利,都会被法院直接划走用于偿还债务。按照焦占军的计算,这些年来,法院一共划走了他账户中的9万余元,其中还包括女儿从石家庄市汇来的,给焦占军老伴治病的1万元钱。
讲原因
错案造成巨额债务
既然曾是安国市首富,那么债务又从何而来?焦占军说,因为当时生意摊子铺得比较大,他又需要购进大量的货,因此在生意往来中,难免就存在抵押借款或者贷款的情况。
在焦占军被错误羁押之后,5个因正常生意往来而与他存在债务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得知他涉嫌犯罪之后,担心他无力偿还,而纷纷向安国市法院起诉要求他立即还债。
“其实当时那些债务的期限都还没有到,有一起借款仅仅借了3天,而且法院也没有遵循先刑后民的程序,在我完全没有对等的诉讼权利的情况下,就把案件给我判了”,焦占军说,当时深陷囹圄的他无力抗辩,多个经济案件相继败诉,算上这些年的利息,他总计要支付1000余万元的赔偿。
尽管到2011年,焦占军彻底洗脱了税案的罪名,但这1000余万赔偿的判决依然有效,已经家境破败的焦占军无力偿还,他相继向安国市法院和保定中院申请立案重审多起经济案件,结果都被驳回。
“这些欠债都是错判造成的,如果大楼不被查封,如果我的公司还可以经营,就欠不下债”,焦占军想不通,为何这些应该由错案来承担的损失,如今却要由他来背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