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中午,李庄、王誓华律师、龚刚华、龚云飞(从右至左)在最高检两名检察官约谈后留影。王誓华律师供图
新华视点:【最高检: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李庄等人信访材料】记者从最高检获悉,23日上午,李庄、王誓华(律师)、龚刚华(龚刚模之兄)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来访接待室递交了信访材料。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记者陈菲)
最高检约谈李庄了解控告案
台海网11月24日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11月15日,李庄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指责重庆市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以下简称“专案组”)所有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昨天,最高检两名检察官约见了李庄及其代理律师王誓华,龚刚模的亲属龚刚华和龚云飞也到场。李庄向两名检察官表示,他要求重庆检方回避这起控告案。
■案情回放
辩护人遭当事人举报获刑
2009年11月,时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李庄接受委托,成为重庆“龚刚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人。当年12月10日,龚刚模向重庆司法机关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
2010年2月9日,重庆市一中院终审认定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2011年3月29日,就在李庄即将刑满释放之时,又被追究“遗漏罪行”,但该案最终以检方撤诉告终。2011年6月,李庄刑满出狱后,开始为自己申诉。
11月15日,李庄的代理律师王誓华以特快专递方式向最高检寄出了李庄的控告书,一同寄出的还有相关音频、视频共7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