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菌战诉讼以失败告终,遗弃生化武器诉讼同样不甚乐观。自1996年起,日本遗弃生化武器受害者就开始向日本政府提起索赔诉讼。然而十多年过去了,日本政府同样并没有正视历史并承担应尽的责任——日前二审败诉的“8•4”事件受害者就是例证。
2003年8月4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一处正在施工的工地挖掘出5个装有化学毒剂的金属桶。在之后的十几个小时内,这5个金属桶引发了严重的化学毒剂伤人事件,造成43人中毒、1人死亡。
2007年1月,这一事件的48名受害者及家属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给予约14.3亿日元的国家赔偿,用于受害者的长期医疗及生活等费用。同时,还要求日本政府赔礼道歉并清除遗留在中国的全部化学武器。
多次庭审后,2010年一审判决中,日本地方法院承认了遗弃化学武器,以及因此对中国公民造成的伤害等事实,却以“8•4”事件是“个案”为由而驳回了受害者的诉讼请求。
2011年9月,东京高等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东京高等法院维持了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了受害者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国家赔偿的诉求。
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大桥宽明承认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毒剂对受害者造成伤害的事实,但以因不清楚具体遗弃地点而无法采取措施避免事件发生为由,否认日本政府负有回收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毒剂的义务。
今年9月21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就齐齐哈尔“8•4”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毒剂泄漏事件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了中国受害者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国家赔偿的诉求。
对此,齐齐哈尔“8•4”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毒剂多名受害者表示,不接受日本东京高等法院21日作出的判决,将坚决上诉至日本最高法院。
有媒体评论,就本质上而言,这种诉讼不仅是要维护那些受害者的利益,而且要让日本的民众了解日军侵华战争中遗留的化学武器仍然威胁着中国无辜的百姓这个事实,是对中日之间一个历史问题的澄清。
对日索赔任重道远
自1995年算起,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已经进行了17年,在这个过程中也涌现了像耿谆、万爱花、童增、王选等一系列令人敬仰的人物。在包括受害者、民间人士、日本援助律师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民间索赔虽然取得了些许胜利,但总体上看仍旧困难重重、进展缓慢。
对于个中原因,包括童增在内的一些专注于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人士从中日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从中国方面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