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日,日本最高法院作出终审裁决,驳回原告上诉,维持一、二审判决。而8名原告女性中有两人此前已在提起上诉后去世。
两天后,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秦刚就日本判决中国慰安妇败诉一事,再次重申了中国的原则立场:“《中日联合声明》是两国政府间的严肃政治文件。日本法院单方面作出任何解释,都是无效的。”
秦刚强调:“强征‘慰安妇’是日本军国主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被侵略国家人民犯下的严重罪行,也是人类历史上严重的人道主义罪行,至今仍对受害者身心造成难以忍受的伤害。日方应拿出应有的道义感和责任感,尽快妥善处理这一问题,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如今,中国“慰安妇”索赔之路仍在艰难前行。全部10起诉讼案全部终审败诉,活人证也在陆续离开人世,而日本至今仍在否认“慰安妇”历史。“慰安妇”索赔的意义更在于还原历史的真相,而进一步挖掘这段即将消逝的屈辱历史还需要全民的共同参与。
生化武器伤害赔偿
与慰安妇、中国劳工等诸多战争遗留历史问题的跨国索赔案件一样,生化武器索赔案件也是困难重重,目前所有终审均以败诉收场。
在二战中,侵华日军大量使用生化武器,并对中国军民造成了巨大伤害。而战后,日军仍在我国境内遗留有大量生化武器。经过半个多世纪,这些遗留生化武器已经造成超过2000中国公民伤亡。而且直到现在,因日军隐藏毒气引起的中国公民受害事件依旧没有断绝。
1997年8月11日,来自浙江、湖南的108位细菌战受害者以日本政府为被告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向每个受害者进行书面谢罪,并向每个受害者赔偿1000万日元。
随着调查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受害者要求加入原告队伍,经过原告团和辩护团商议,第二批72名细菌战受害者于1999年12月9日向东京地方法院起诉,至此,原告团壮大为180人。
2002年8月27日,东京地方法院对细菌战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以长达7页的篇幅认定了侵华日军731部队、1644部队在陆军中央的命令下,在中国实施细菌战,造成浙江、湖南等地10000人以上无辜平民痛苦死亡的事实,但却驳回了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8月30日,原告团向东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诉。东京高等法院又历时两年多,经过11次开庭,于2005年7月19日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对于二审判决,原告仍然不服,又申诉到日本最高法院。在近两年的时间里,最高法院没有进行开庭审理,2007年5月9日,突然宣布驳回申诉。至此,细菌战诉讼案法律程序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