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书苗与刘志军的合作,正是通过干预招投标。方式是,由丁书苗指定相关国有企业,刘志军帮助这些企业中标,丁按照工程标的额1.5%-3.8%的比例收取好处费。
刘志军先后干预了50多单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丁书苗指定的20多家国有企业中标,工程标的额超过1700亿元。丁书苗共得“好处费”24亿余元。
此外,丁书苗还成立多家高铁企业,通过刘志军,牟取暴利。
2006年时,丁书苗与山西某国有企业合作成立了一个公司,投资高铁轮对项目,丁书苗负责获取铁道部批文。后经刘志军安排,铁道部运输局原局长张曙光等人签发了相关批文,丁书苗因此得到了合作公司60%的股份,价值近1亿元。
在高铁衍生项目上,丁书苗也得到了刘志军的帮助。2008年,丁书苗成立高铁传媒广告公司,独家获得高铁车站LED屏等广告业务。
2010年,刘志军借第七届世界高铁大会的机会,要求赞助企业将1.25亿元的赞助费打入了丁书苗公司的账户。
【收受贿赂】
巨资“打捞”落马官员
除帮助获取巨额财富,刘志军还提拔重用丁书苗推荐的干部。刘志军落马后,他长期帮助丁书苗的“动机”问题,一直被媒体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