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
帮丁书苗非法获利30亿
民营女企业家丁书苗,被认为是刘志军案的关键人物。2011年1月,丁书苗被带走调查,当年2月中旬刘志军落马的消息即被公布。
调查显示,丁书苗通过刘志军非法获利30亿余元。
《新京报》今年1月曾报道丁书苗从农妇到身家40亿商人的发迹史。作为中国高铁及衍生项目重要既得利益者之一,丁书苗的暴富,与刘志军密切相关。
擅长经营关系的丁书苗,起步于山西。据调查,丁书苗在1997年与刘志军相识,“中间人”是时任北京铁路局临汾分局副分局长的罗金保。
罗金保被认为是刘志军的“嫡系”,罗于2010年10月在中铁集装箱运输公司董事长任上被免职,后接受调查。
记者调查显示,丁书苗与刘志军关系极为密切。刘志军利用职权,为丁书苗带来了财富上的“腾飞”。
在介入高铁项目之前,丁书苗已在运作“火车皮”——获取煤炭运输车皮计划。1997年认识丁书苗后,刘志军长期帮助丁书苗获取车皮计划。
刘志军曾先后安排铁道部运输局原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局长林奋强帮助丁书苗。2004年至2010年,丁书苗和她的儿子,通过倒卖车皮计划和利用车皮计划从事煤炭经营,获利约4.4亿元。
当刘志军“大跨度”发展高铁时,丁书苗的生意也进入了高铁领域。
去年刘志军案发一个多月后,铁道部内部会议上,副部长卢春房列举铁路工程问题,首位的是招投标存在人为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