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其轰动性不亚于“许霆案”
褚飞法官告诉记者,由于这是当时银行业第一起因为“纸黄金”系统漏洞引发的诉讼案件,且涉案金额巨大,引起了关注,并被冠以“中国黄金第一案”,而该案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很大轰动,人们议论纷纷,有人还将其与发生在深圳的“许霆案”相提并论。
有人说,“利用银行系统的漏洞得利,都是不当得利,都应追缴所得,甚至当事人可能还要负刑事责任,就像‘许霆案’一样。”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笔一笔的交易,经过了一个受理、审查、确认的过程。我委托买,你给我买;我委托卖,你给我卖,我获利了,难道就是不当得利?那么我如果赔了,银行也会负责吗?”
2010年9月,济南中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银行关于撤销张强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期间进行的126笔交易的诉讼请求。被告张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而本次二审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