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3日讯 据中新网南昌报道 记者23日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该省自2009年5月起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募基金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为期三年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年来,江西全省共发现“小金库” 1590个,涉及金额7.5亿元人民币。
据介绍,三年来,江西省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小金库”1099个,涉及金额44482.8万元;抽调4000余人对10377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查出“小金库”491个,涉及金额30960.72万元。
截至目前,江西对设立、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55名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其中,行政处罚12人,组织处理10人,党纪政纪处分19人,另1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江西省财政厅称,该省的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遏制了“小金库”易发多发的势头。据介绍,2011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发现的“小金库”数量及金额比2009年分别下降83.79%、87.63%;国有企业分别下降86.44%、81.15 %;社会团体分别下降72.5%、89.37%。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已结束,江西将进一步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和单位财务公开,通过加强民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效遏制“小金库”问题发生。
据介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历年滚存结余资金没有在经财政部门批准账户上反映,另开账户存储的,即属于“小金库”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