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拍摄的事发现场照片。
台海网4月22日讯 据西安晚报报道,4月17日上午,一名小伙在安康火车站附近一家商店买水时遭遇“碰瓷”,一番争执拉扯后离开,却发现身上3000元现金丢失。当日下午4时许,他返回商店点火自焚。记者昨日从安康铁路警方获悉,涉事商店被查封,两名营业员也被刑拘。
网友拍下小伙自焚照片
4月17日晚6时许,一网友发帖称:路过安康火车站时看见有人自焚,并配发了事发现场的照片。昨天上午,安康铁路公安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自焚男子名叫曹永强,系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王庄村人,今年19岁。17日上午6时许,曹永强从西安乘坐K541次列车到安康车站下车后,在出站口旁的一家自选商店买水喝时,遭遇商店营业员设套“碰瓷”。
当事双方说法分歧很大
据贾、暴两人供述,当日6时许,曹永强到商店买矿泉水付钱时,暴某故意将收银台前的礼品盒撞倒,致使礼品盒内的物品摔碎,然后以曹永强撞倒礼品盒为由要求赔钱,由于曹永强拒不承认物品是自己撞倒,并称要报警,贾、暴两人怕引来麻烦,便再没有让曹赔钱就让其走了,期间发生过争执和拉扯。
据介绍,曹永强离开商店坐上出租车后,发现身上的3000元现金不翼而飞,便认定是遭遇“碰瓷”时钱丢在商店内返回讨要,然而商店营业员只承认有过“碰瓷”行为,不承认实施过敲诈或捡到钱。曹永强随后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