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嫌疑人被带上法庭受审。本报通讯员李佳摄
2001年大年初一,张先贵驾车将七旬老人撞伤后,和岳父一起将伤者运到河北,遗弃在涿州偏僻的雪地上,导致被撞老人在痛苦挣扎两天后,终因伤情没有得到及时救治呼吸衰竭而亡。张先贵的岳父事发后自首,并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刑14年,而张先贵则逃亡了10年后落网。昨天上午,张先贵在市一中院受审,检方指控其故意杀人罪。
大年初一撞伤路人
检方指控,张先贵于2001年1月24日下午5点,驾驶福田牌农用车行驶至房山区周张公路长沟镇长沟大街南侧拐弯处附近时,将71岁的行人王某撞倒。张先贵遂伙同岳父梁先锋(已判刑)将王某带离事故现场,后将其遗弃于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边各庄村附近的荒野中,致王某头面部外伤后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张先贵现年36岁,是山东省夏津县双庙乡后柳村人。
昨天开庭时,对于这起10年前的事故,张先贵的解释是,“我当时一时鬼迷心窍,并没有故意杀人的心,我当时年轻才会做出这种事”。他表示,他感觉非常对不起王某的家人,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庭对他作出的任何判决。据他回忆,事发当天是大年初一,他驾驶农用车从河北涿州开往房山走亲戚,同行的还有他的岳父母、妻子及小姨子和小舅子。张先贵说,事发前不久下了很大的雪,在驶到房山区一段已经结冰的路面时,突然有人从路旁闪出,张先贵踩了刹车,但是没有踩住,将人撞倒。他下车发现,一名老人倒在地上,满脸是血,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