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的是进城费
一名收费员告诉记者,她每天要在洗猪河收费站从下午4点半工作到晚上12点,主要是对没有购买年票的外地车辆收取每车10~30元的车辆通行费。
“事实上我们收的也不多,大部分人都购买年票了,一天下来我们差不多只能收1000多元。”收费员说。
“路这么破,司机愿意交这个钱吗?”
“我们收的不是这条公路的钱,是防城港市的‘进城费’!”面对记者的提问,洗猪河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解释说。
这所谓的“进城费”是什么费?为何收取“进城费”的收费站要设在这样一段烂泥路上?收取的“进城费”又拿来干什么了呢?
记者随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进行了采访。该局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肯定地回答说,洗猪河收费站绝对不是公路局在收费,目前公路局只是负责修路。
据了解,这段烂泥路位于贵台至防城二级公路(防城段),全长18公里,是在原路基础上加宽扩建,由广西沿海公路局负责建设。中标单位于2010年7月正式进场施工,但由于部分路段征地搬迁工作和沿路管线迁移问题没能有效解决,加上施工力度不够,致使道路建设进展缓慢,极大影响了沿途群众的生活和出行。
“为什么在这样一条极大影响沿途群众的生活和出行的路上,还要设一个收费站呢?”
这名工作人员回复说,洗猪河收费站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复文件设立的,属于路桥项目收费,而不是公路收费。“两种不同的收费站依据的条例是不一样的,城市道路是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公路就是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过往车辆(军用车辆除外)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收取通行费的范围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桂政函20097号《关于防城港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方案和收费管理办法的批复》中称,同意防城港市对辖区范围内收费公路进行整合及收费方式改革,将东兴至江山一级公路、防城至江山二级公路、西湾跨海大桥及配套公路及纱潭江至企沙一级公路4个收费站进行整合后撤掉,在防城去南宁旧路的洗猪河和防城去钦州旧路的冲仑各建一个新的收费站收取路桥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