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卷调查折射出的态度
今年6月,上海建桥学院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所会同中华全国工商联民办高教协会、上海市工商联民办教育协会、江苏省工商联民办教育协会向部分民办学校举办者就分类管理的态度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
调查显示,近20%的被访者认为现在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是有必要的,有近80%的被访者“不赞成”分类,认为“时机不成熟”。
同样,上海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一份最新的《民办学校法人分类管理问题研究》课题报告表明,有关分类管理各界尚未形成广泛共识,仍存在较大意见分歧。
课题组对民办教育较为发达的上海、浙江、广东三地134所民办学校进行了问卷调研,结果显示,多数民办学校举办者不赞成对学历教育进行分类管理。
而且,关于分类管理也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异,“在上海地区,72.31%的人认为时机成熟;而在浙江,这一比例只有21.82%,广东更只有7.14%。”该课题报告指出。
此外,在谈及强制推行分类管理、学校该如何选择的问卷调查时,民办教育发达的广东地区有35.71%的人选择“退出教育领域”。
“要求民办学校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之间进行选择,至少是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都选非营利性,是政府比较期望的结果。”上海民办教育研究所对分类管理有着深入研究的研究员董圣足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上海市教育系统的一名官员对本刊坦言,“学历教育就是非营利性的”。
民办学校的两难抉择
对大多数民办学校举办者来讲,分类管理可能会让他们陷入两难境地:选择营利性,那么民办学校就成了“企业”法人,其行为也属企业投资行为了,不仅要按照企业交税,而且可能得不到民办教育政策优惠,学费不能无限提价,招生数额计划不能随意扩大,最后的结果是投资与营运成本增加,无疑也会加大民办学校的投资。
如果选择非营利性,就意味着举办者要放弃合理回报,甚至担心还要放弃学校资产所有权,而不再是举办者的“私物”,这又会影响民办学校的举办者的积极性。
“一些举办者希望享受两边的优惠,他们特别在乎资产所有权,有些人甚至可以不要求分红分配,但要求学校的产权归属自己所有。”董圣足说,要让民办学校举办者放弃回报,不要产权,相当于让他们捐赠掉自己的财产。
“比如,我自己的5000万可以捐掉,但你不能要求我所有的股东们都捐掉。”一位民办学校举办者这样告诉本刊记者。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如果分类管理不能调动大多数教育投资者的积极性,而是迫使他们在政治上采取“鸵鸟”对策、只好采取不负责任的不断对学校“盘剥”的手段来获取利益,那么这种“分类”一定不是国家利益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