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洛阳市公安局获悉,洛阳“9·3”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浩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获救的4名女子也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瞒着妻子以其名义买地下室
洛阳警方还披露了此案的一些细节。警方介绍,李浩挖地窖囚禁受害女子的地下室是他2008年以妻子的名义购买,他的家并不在这个小区。李浩晚间开挖地道和地窖,清晨将泥土用尼龙袋装在摩托车上运走,由于挖地窖要很晚回家甚至不能回家,他向妻子撒谎说另找了一份工作,晚上住单位,他的妻子对此毫不知情。
据警方计算,地窖隐藏在地下6米深处,先通过一个3 .4米深、有梯子的竖井,再通过一个4 .7米长的横井才可进入地窖,竖井、横井直径约为50厘米,其间,要经过装着锁具的6道铁门才能进入地窖。
地窖不足4平米,高2 .43米,在距地面1.1米的地方,用木板隔成两层,上面是床,下面有液化气罐、煤气灶、热水壶等,电从外部接入,最多的时候,李浩在这里囚禁了5名女子,吃喝拉撒的东西,由李浩负责运进来或者清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