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针对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及境外缉捕问题,我国日前启动了省级防逃追逃协调机制试点工作,其中包括上海、广东、云南在内的10个省市加入试点联防。
近年来,我国贪腐官员外逃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2002年以来,仅全国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就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500余名,其中就包括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国内一些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携巨款外逃,影响非常恶劣。在此情况下,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以及开展境外缉捕工作如何开展,也自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而遏制外逃的治本之策是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此次省级防逃追逃协调机制试点工作启动会议于9月2日在上海召开,按照会议信息,目前的试点省市有10个: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云南。
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会上指出,做好防逃追逃工作,必须坚持外交交涉为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从实际出发,因案施策,多策并举;坚持科学的领导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发挥职能部门特别是主管部门的作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防逃追逃长效机制。
据了解,10个加入省级联防的试点省市将于 9月至2012年8月期间,开展协调机制的相关试点工作,这标志着防逃追逃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