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五年多,生疏了。
新京报:你感觉自己精神状况还好吗?
刘志连:明显觉得记忆力下降了很多。你问我一些事儿,我能对答如流。但要我自己想,我就理不清了。
而且,我觉得和丈夫之间很陌生,精神上没有那么多亲近感了。这两天寸步不离,才慢慢找回点感觉。
“认了吧,不遭罪了”
新京报:你原来在村里做什么工作?与那个小孩的父亲有过节儿?
刘志连:我在村里做计生统计员。那个小孩的父亲竞选村委领导的时候,让我帮他拉选票,我没帮他拉票。他就不让我做工作了。
新京报:有肢体冲突?
刘志连:没有。他就直接罢免我,让我回家。
新京报:那个孩子出事的当天,你在做什么?
刘志连:我在朋友贾云平家做客,吃完午饭,我就回家了。
新京报:为什么认定你是犯罪嫌疑人?
刘志连:2006年4月25日,他们对我进行心理测试。测试那一天,我儿子做扁桃体手术。他们就说我心情有很大波动。接着,他们对我进行骗供。
新京报:怎么骗供?
刘志连:他们拿着我丈夫的拘留证,在我面前晃了一眼,就一秒钟的时间。我看见了我丈夫的名字。事后回忆,那是假的。
新京报:为什么是假的?
刘志连:一张白纸。如果盖了红戳,很明显的。我回忆,那张拘留证没盖红戳。他们说,你丈夫都承认是你干的了,你赶紧招吧。
新京报:这让你慌了神?
刘志连:做心理测试时,我在涉县旅游宾馆里,见不到我丈夫。第二天,我又被转到涉县日升酒店继续盘问。我听到隔壁房间的人大喊一声,特别凄惨。一个胖胖的刑警对我说,你要不招,也和他一样。4月28日凌晨两点,我承认自己害了小孩。
新京报:为什么承认?
刘志连:他们连轴审问,一天24小时,3个男人一个女人看着我,不让我睡觉。我就想,认了吧,别让自己遭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