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亿元国有不良资产债权,却只卖了1800万元。购买人随后仅靠其中一笔债权(约占总额1.4%),就不仅收回了1800万元的投入,还可以另赚800万元。这起债权转让引发了公众对国有资产流失的质疑和争议。
2006年12月22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将“辽南资产包”的2721户债权、总额186629.78万元,以1800万元底价拍卖出去。质疑者称,此次国有资产的处置、拍卖等环节,均存在舞弊的可能。
目前,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已对此立案侦查,该局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称,“经审查长城公司沈阳办事处一案有犯罪事实……决定对长城公司沈阳办事处涉嫌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案立案侦查”。
18亿元国有不良资产债权,只卖了1800万元。购买人随后仅靠其中一笔债权(约占总额1.4%),就不仅收回了1800万元的投入,还可以另赚800万元。这起债权转让引发了公众对国有资产流失的质疑和争议。目前,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已对此立案侦查。
1999年,国家为处置中、农、工、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分别成立了东方、长城、华融和信达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整体打包”转让不良资产,是这四大资产公司处理金融不良债权的模式之一。
2006年12月22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沈阳办事处将“辽南资产包”的2721户债权、总额186629.78万元,以1800万元底价拍卖给了郝希仁。
2010年5月,本溪物资贸易中心(以下简称物贸中心)作为“辽南资产包”债务人之一的担保人,认为这起超低价转让的背后有违法违规行为,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债权转让无效。沈阳中院判其败诉。物贸中心随后提出上诉。2011年7月1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三次开庭审理。
物贸中心副总经理李秀福认为,这起超低价转让不良债权行为背后有黑恶势力介入。
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下发给李秀福的“立案告知书”称,“经审查长城公司沈阳办事处一案有犯罪事实。”“立案决定书”称:“决定对长城公司沈阳办事处涉嫌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案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