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金圣”也成为江西唯一一个上交税金超百亿元的单一品牌,并入选中国烟草十大梦想品牌。“烟草公司目前对中草药卷烟的宣传本质上是为了增加卷烟对消费者的吸引力,进而增加卷烟的销量。”甘泉说,“这对增加烟草企业的效益肯定是一剂良药,但对公众健康却是一剂毒药。”
此次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风味香烟设禁,焦点即对准了“吸引力”,也恰恰是“吸引力”,成为各方交战的焦点。
“我们不明白世卫组织为什么要这么做,毕竟是否加入添加成分,卷烟都一样有害。”此次大会上,场外反对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通过此一决议的国际烟农组织打出了这样的抗议口号,此抗议一语道破香烟本质。
与场外的抗议者持相同观点的还有场内包含5位烟草业人士在内的中国代表团。以观察员身份目睹了此次大会进展的甘泉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中国代表团起初并不同意通过管制香烟中风味成分的准则,其理由是“吸引力”的概念不够科学,称目前的科学依据并不能说明某种添加剂的使用增强了香烟的吸引力。
这一观点最终未得到大会组织方的认同。
“禁香令”将形同虚设?
即使对“预留了弹性”的决定,包括了烟草业人士在内的中国代表团仍多次力图弱化。
道德上有“降焦减害”的“拳拳之心”,经济上有扶摇直上的销量奇迹,中草药等风味香烟可能被踢出局吗?
作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国,禁止或限制能够增加卷烟吸引力的成分的规定既已通过,便意味着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各缔约方应规定一个最后期限,此期限之后,烟草业和零售商只得供应符合规定的烟草制品。
“我不太乐观。”中国疾控中心的控烟官员说。
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实施准则,各缔约方对中草药等香烟添加剂应当“禁止”或“限制”。“并没有说必须禁止,这其实是为各缔约方预留了很大的弹性。”甘泉说。
事实上,即使对这一“预留了弹性”的决定,包括了烟草业人士在内的中国代表团仍多次力图弱化。
以观察员身份参会的吴宜群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中国代表要求将草案中多处出现的Should (应)改为May(可),在遭到其他缔约国反对后,又建议即使英文版用Should(应),中文版能否用May(可),但未被大会采纳。
此外,中国代表多次建议将多处“采取禁止和限制的措施”中的“禁止”二字去掉,只保留“限制”,同样未被大会采纳。
“在此次会议上,中国代表团自始至终都是坚持反对禁止使用烟草添加剂的。”甘泉说。但是,除了中国等极少数国家,大多数缔约方都表达了通过这一决定的强烈愿望,甚至要求投票决定,“投票在框架公约的历史上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取的一种手段”。
此次大会的最后,包括中国代表团在内极少数国家选择了妥协,条件是在最终决议上加上如下字样:必须指明这是一个通过“部分”条款的准则;铭记本准则是暂定的,有必要根据科学证据和国家经验定期重新评估。
如此,“弹性”无疑更强了。
(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