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发称仍在等法院的无罪判决
得知一审被判死刑后,王子发在自己的手臂上文上“冤枉”两个字
●焦点回放●
2001年9月20日,王子发在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农机厂职工吴宗谋家中喝酒留宿,随后吴宗谋被人杀死,王子发亦身中数十刀后挣扎报警。经公安机关侦查,王子发被认定为凶手。2005年3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王子发死缓,在广西贵港监狱服刑。而在2007年2月5日,因抢劫罪正在服刑的覃汉宝向狱方自首,称自己才是杀害吴宗谋、刺伤王子发的凶手。但随后长达3年的时间,王子发仍然被囚监狱。
冤
2001年
“说我涉嫌故意杀人,后来让我在逮捕证上签字,我绝对不签……七八个东兰县刑警队的人轮流打我,我始终都没有承认过杀人。”
冤
2007年
因抢劫罪正在服刑的覃汉宝向狱方自首,称自己才是杀害吴宗谋、刺伤王子发的凶手。但随后长达3年的时间,王子发仍然被囚监狱。
冤
2010年
“我在看守所和监狱一共呆了8年多,到(今年)10月12日满9年……现在我没有别的要求,就要求法院宣告我无罪,给我一个说法。”
在蒙冤入狱9载,一审判死刑、终审改判死缓后,王子发设想了很多遍的场景是:有一天,站在庄严的法庭上,由审判长当庭宣告自己无罪释放,用以洗刷被玷污9年的清白。
前日,当这样的日子来临,一切却变得静悄悄:在取保候审10余天后,他被解除强制措施,同时检察院撤回起诉,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律师认为,他实际上已被默默地“无罪释放”。
三份法律文书同日送达
今年8月6日,被囚9年的王子发被取保候审回到家中。前日,王子发及其家属均向记者证实,20日晚间,广西河池市东兰县法院和公安局先后派人来到王子发所住的武篆镇拉乐村家中,向其送达了三份法律文书。次日,又有政府人员送来5000元的慰问金。
20日晚送达的一份刑事裁定书,由广西河池市中院签发。裁定书称:2010年8月2日,广西区高院撤销了该院(2002)桂刑复字第509号刑事判决和河池中院(2002)河刑初字第55号刑事判决,将案件发回河池中院重新审判。
再审期间,河池市检察院以本案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决定撤回对被告人王子发涉嫌故意杀人的起诉。中院8月16日裁定,准许河池市检察院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