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拆迁新法制约暴力拆迁
新京报:新条例草案中还提出,复议和诉讼期间,征收不停止执行,如果诉讼期间一审还没下来,房子就被拆掉了,怎么解决?
王锡锌:“不停止执行”主要是因为我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如果你对一决定不服,可以去诉讼,但诉讼中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考虑到这种现实,真正要(实现)对财产权以及其他权利的保护,在实践中还是可以有这样的例外:房屋强制拆迁,如果不是有紧迫的公共利益的需要,法院可以介入,其实在行政诉讼的其他领域,这种做法是存在的,没有问题,因为法院可以做这个裁定。
冯世良:可否在诉讼期间财产保全?
王锡锌:当然可以,但在这个问题上可能还不是很适用。
新京报:日前,有媒体做了一个调查,65.5%的人看好拆迁新法能够制约暴力拆迁。你们觉得呢?
冯世良:老百姓看好的就是这一点,新法和原来的法规有明显区别,新法里对于暴力拆迁做出了法律的约束。
王锡锌:有这么多民众对于新法乐观、有预期,在另一种层面上可以理解为新法设计的制度,尽管可能会遭遇阻力,但他给立法者和政府一个强烈的信号,民意是支持这种制度改进和优化的。 (新京报 记者 刘泽宁 实习生 刘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