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队员在查处路边的小摊贩。记者袁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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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河南省洛阳市出台了一个《洛阳市行政执法人员人身伤害预防和保护暂行办法》。其目的是保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办法称执法人员遇危急情况可防卫。这在河南省尚属首次,全国也不多见。该《办法》将于2010年2月1日施行,有效期为2年。洛阳市的做法,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出城市管理的难度,有人认为与这种“保护措施”相比,转变城市管理思路,变堵为疏,谋求多赢,显得更为重要,执法对象的权益同样不能忽视。
普通执法者眼中的商贩争执
“往后退点,别影响交通啊。”
1月13日,洛阳,晴好。
“冬天冷,外出的人相对少,小商贩出来的也就少一些,秩序还是比较好维持的。”在新街路上,范永强一边巡逻一边指挥着小商贩。他是洛阳市老城区行政执法局的一名普通执法队员,主要负责新街路的市容环境和占道经营问题。
“就是天气冷点,我也宁愿一直过冬天,呵呵。”范永强笑中带着几分无奈。“夏天最难管了,尤其是下午下班时间,你是不知道,那真叫人头疼。”
范永强自称“腼腆,脾气好”。所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5年来,还没有与执法对象发生过冲突,最多也只是双方“红着脸,说几句狠话”。
“其实,避免冲突也很简单,大家都稍微克制一下,就都过去了。”这是范永强几年执法工作的体会。
虽然,范永强没有与执法对象发生过冲突,但是,他身边的一位同事就没有这种幸运了。
一次,范永强的同事小崔在平等街执法时,与一卖瓜的商贩发生了“矛盾”。
范永强说,当时,瓜贩三轮车几乎快把非机动车道堵死,小崔几次上前劝阻,对方都不予理睬。无奈之下,小崔准备将三轮车推走。这时,瓜贩不干了,对小崔又打又骂。双方在纠缠中,“小崔可能推了对方一下”,瓜贩坐在地上,大喊“城管打人了,城管打人了……”很快有大批路人围观,小崔被众人指责,有人还破口大骂,更有几名年轻人趁机踢了小崔几脚。
“你说小崔冤不冤。多年来,形成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偏见,不少人对我们的工作很敌对,觉得我们只会拉东西、罚款。”范永强说,由于小崔刚刚参加工作,经历此事后,心理受到了很大创伤,最终调换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