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权力的人,一旦私欲膨胀,就会把手中的公共权力为己所用,这个时候腐败就发生了。”中国检察学会理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蒋德海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应对行政官员实行权力制衡,用制度促进和维护廉政,扩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范围,才是建立防腐体系的根本。“必须用制度遏制权力寻租。在现实情况下,仅靠领导干部的道德自律是行不通的。”
针对姜人杰、刘志华、雷渊利等一批贪官权力寻租的腐败现象,蒋德海教授认为,这些官员权力过于集中,应适当分权,必须实行权力制衡。他称,对于主管城建工程、房地产开发等权力部门的官员,应当按照“开关程序”,设置地位相等的审查机构或官员,对其形成权力制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扩大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让人民监督政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是根本,建立良好的防范制度,让贪官没有腐败的空间和机会。”蒋德海说。
“腐败的产生,一方面缘于权力过于集中,但更大层面上是因为监督机制的缺失。领导周围的人掌握着大量信息,但他们没有权力去监督自己的领导。而像中纪委,虽然有足够权力,但常常因为掌握的信息不够而没有办法实现这种监督。”行政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表示。(记者 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