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履行好新闻发布的责任,支持记者及时发布新闻,让市民在第一时间了解事实真相。”
这是太原市近日出台的《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求的。《办法》指出,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重要内容,要在太原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主管部门统一指挥下进行。
《办法》规定,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负责处置事件的有关主管部门,要履行好新闻发布的责任,立即启动新闻应急机制,在最短时间内签发事件第一消息,初步报道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和政府的态度及正在采取的措施等,让市民在第一时间了解事实真相。
《办法》指出,对蓄意封锁消息,导致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不力而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