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 台湾“高等法院”20日将杀母砍头的梁姓男子判决无罪,并称根据台大医院及法务部法医研究所的鉴定报告,但法医研究所却否认有进行精神鉴定,双方已隔空交火多日。24日“高院”再度解释,仍遭法医所打脸,挨批画错重点,拖法医所当无罪背书。
这起争议在于桃园地方法院将吸毒后精神丧失,弒母砍头的梁男判处无期徒刑,但“高院”上周大逆转改判无罪,法官说是因专家鉴定结果,但法医所澄清,没有对梁做精神鉴定,双方口水战多天后,“高院”创下司法纪录,昨发表第2次的Q&A释疑。
“高院”指出,因法医所与一审鉴定结果有歧异,才会再委托台大医院鉴定,请台大说明梁杀人当下有无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以致辨识能力欠缺或显著下降。
针对“高院”的说法,法医所表示,法医所只负责“死因”及“毒化”鉴定,并未受法院委托、或被询问对梁男进行“精神鉴定”,法医所法医师函覆桃院的内容,只是在函覆关于梁母伤势和凶器等问题,说明造成梁母伤势和死亡的原因,重点在于两者间关联性的问题。
法医所认为“高院”搞错重点,当初鉴定报告重点不在于“安非他命中毒精神丧失、疯狂杀人”这句,而是“若凶嫌在精神丧失状态下,较无可能更换凶器或清洁凶器上的凶迹行为模式”。
法医所说,“高院”审理本案期间若对法医所函文有疑义,可用专家证人身份传唤法医所说明,但“高院”却没这样做,还曲解法医所函文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