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假检警”电信诈骗猖獗,甚至输出海外趴趴走,四处行骗,成为检警侦查重点。依据台“法务部”统计,近8年共收案16万2926件,起诉11万多人,没收犯罪所得逾11亿元(新台币,下同),有罪人数6万6000多人,但极大部分是人头账户、车手,近八成是6个月以下徒刑、拘役的轻刑,5年以上徒刑者迄今仅有24人,统计显示电信诈骗案件平均刑度仍是偏低,难怪电信诈骗案件抓不胜抓。
据报道,近年来,以“假检警”手法的电信诈骗犯罪猖獗,台当局一再“修法”重惩,分别在2014年增订“刑法”加重诈欺罪、2018年修正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将诈欺集团纳入处罚范围,另于2016年施行“刑法”没收新制,追讨犯罪所得,并在2017年在“洗钱防制法”增订处罚车手及扩大没收条款。
“法务部”针对2011年至去年11月的电信诈骗恐吓案件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近8年共收案16万2926件,以2018年3万5100件最多,而去年1至11月也有3万2512件。另近8年来共起诉起诉11万322人(占37.8%),不起诉处分8万4681人(占29.0%),缓起诉处分1809人(占0.6%)。
被起诉的11万多人中,犯罪类型以单纯提供人头账户5万4968人最多,不过在修正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刑法”增订加重诈欺罪后,相关罪名已有增加,以去年1至11月为例,全台检察机关共起诉1万9334人,加重诈欺罪起诉6672人(占34.5%)、组织犯罪起诉4751人(占24.6%)、“洗钱防制法”起诉2687人(占13.9%)。
近8年电信诈欺恐吓案件被判有罪确定6万6192人,以判处6月以下有期徒刑的3万6656人占55.4%最多,其次为拘役1万5443人占23.3%,两者合占七成九。但8年来被判处5年以上徒刑仅24人,自2018年修正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后,2018年判刑5年以上有6人,去年1至11月判刑5年以上有7人,合计13人。
另被判刑的诈团被告,男性比例高于女性3.4倍,有七成九属“20至40岁”的青壮年族群;近8年没收电信诈欺犯罪所得达11亿6940万元。